收红包实名曝光震慑了谁?

中国法制网   2014-11-24 09:54:26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成都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市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12月5日前,所有领导干部都将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11月24日 新华网)

  据悉,整治期间,成都市将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全面自查自纠、公开书面承诺、加强监督检查、查处典型案件、注重源头治理等方式,专项整治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礼金,狠刹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红包礼金歪风,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查处“收红包”行动各地已经陆续开启,此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专项治理“红包”范围从副科级以上干部延伸到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处理。

  对违纪违法人员、违纪违法事项和处理情况,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对社会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热点焦点行风问题,要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透过实名通报的事实必须看懂背后的意义,真正的目的在于警示教育更多地人,取得效果才是关键。

  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真正实施在是关键,对于收“红包”者,如何发现是个问题,在处罚上是否有“走后门、打招呼”的现象也是个问题。所以在实施上还需要加大力度,将群众监督、部门监督、网络监督三方位监督充分利用起来,在对待贪腐上真正实行“零容忍”,在处罚力度上决不能手软,既要亮剑也要落重锤,这样的通报才更具有警示教育意义。(文/张雨竹)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