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员自缢原因待一查到底
中国法制网
2014-11-24 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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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荆州市官方通报,荆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饶同珍于车祸住院期间自缢身亡。11月19日,饶同珍丈夫冯茂平对重庆青年报记者称:“事情远不止那么简单。”(11月21日 新华网)
继荆州宣传部部长幸敬华、市委副秘书长陈虹先后移送司法,荆州公安县中医院院长高辉权、公安县纪检监察主任谢业新先后自杀之后,公安县起家、一向仕途平稳的饶同珍自杀,引发诸多疑问。
反腐反贪高压常态背景下,接连官员落马、自杀,荆州官场似乎也陷入了一场形象危机。事发后,人民网转载的评论《荆州官方通报女副部长自缢身亡漏洞百出》认为,不管女副部长生前是一名什么样的官员,官方如此对待一名已经失去生命的官员和官员的家属,既不符合人之常情,也不符合伦理法治,荆州官方到底有什么苦衷?
女部长的自杀在荆州官场还不是首例,2008年4月16日,公安县中医院50岁的院长高辉权在县领导陪同就餐时服毒身亡;2011年8月27日,公安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谢业新自杀于其办公室,身中11刀。自杀前,谢业新还在处理公安县原县委副书记柳宝军的贪腐问题。这一系列的自杀事件着实让人浮想联翩。
一位身体精神都属正常的女官员,为何在一场车祸之后,毫无预兆选择自杀,这背后的原因确实充满曲折离奇。
笔者认为,面对公众的种种疑问,女官员自缢身亡的原因还必须一查到底,不仅是满足公众的好奇心,更是给死者一个交代。(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