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竹子:如何让肆无忌惮的违法违纪行为止步?

中国法制网   2014-11-21 15:32:33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349人。其中,立案侦查重特大案件549件;查办科级以上干部渎职侵权案件287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7人(含厅级干部3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84亿元。(中新网南京11月20日)

    众所周知,近两年,国家花大力查处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力求还祖国大地一个河清海晏。而近日,江苏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349人更是将此推向了又一个新的高潮。此次查处的渎职侵权案件中,以民生司法领域居多,重点在于维护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司法公正。

    依法查办了发生在社会保障、环境污染、食品医药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512件688人,发生在高效设施渔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补贴资金中以权谋私的渎职犯罪202件254人,在检察机关从严惩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及时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763起,立案侦查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10人……一串串惊人的数字触目惊心,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大众,我不知道是赞扬查办案件的有力有功,还是驳斥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利的肆无忌惮。

    国家三令五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来规避国家公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而在总结近年来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特点时,“办案数量逐年增加、大案要案数量不断增多、犯罪后果非常严重”这三条不禁让我们深思,我们高素质的国家公务人员是如何服务于人民,奉献于国家?是利益诱惑太过巨大,还是犯罪代价过于渺小?面对这一现象,笔者有三点愚见,一是完善相关的审批程序;二是继续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大违法案件的惩治力度。三条之中,笔者认为重在加大惩治力度。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本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只有高额的代价才有可能使违法违纪行为止步!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