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心扼守生命之梯

自创   2014-11-19 2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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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良心扼守生命之梯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日,销往国内多省份、价值2200余万元的品牌电梯,竟然全部是假冒伪劣产品!湖北荆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制售伪劣电梯案,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曾经报道不断的电梯里发生的死神来了还历历在目,在看看这些坑爹电梯大量流入市场,我们不得不为自身也为其他人的生命捏了一把汗!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必须严惩,同时应采取有效举措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

这些危及生命的伪劣产品的出现与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以及商主体良心缺失有很大的关系。如本案例中所说,作为特征商品,其很容易流入市场,与我们对特种商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规范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无生产资质的人员能够从有资质的企业手里买入大量的合格证,这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分不开。同时,这些不良的商主体,违背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做人的基本准则,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不顾,是缺失社会良知与道德的表现。

笔者认为,应该完善以下几方面的举措。一是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涉及公共安全的食品,早已纳入了法律规范的范围,同样,对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的特殊商品也应有完善的规范。首先,应严格限制电梯的制造主体,不是随便几个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自然人通过小作坊就能完成的;其次,电梯在出厂前应该经过严格的检验,不合格者坚决不允许流入市场,同时,对检验合格者发放销售许可,并实现全国联网;最后,建立电梯运营备案制,电梯的生产厂家、型号、安装位置、使用年限、检修时间等应及时登记录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网络,相关部门可以对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监控。二是商主体应具备理性的人格和社会良知。其应该遵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坚守道德底线,切实担负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如本案例中出现的“在拼装伪造电梯质量过得去的情况下,一些中小电梯生产企业愿意收取3000元至5000元的授权费用,向其发放产品合格证”。

    良好的制度加上社会的共同良知,我们的生命不再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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