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培训班不能仅仅“震撼”村干部

中国法制网   2014-11-19 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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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培训班不能仅仅“震撼”村干部

 

农村基层也要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北京市的190名村党组织书记近日参加了一场特殊的培训班,主题是廉洁履职。昨天,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培训班的课程中特别安排了参观北京市监狱等一系列课程,很多村书记现场听到、看到了一些曾经的身边领导干部的腐败,纷纷表示很“震撼”。(11月19日,新华网)

为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配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农村纪工委联合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廉洁履职示范培训班。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委副主任刘福志表示,开办培训班目的在于聚焦“小官巨腐”、“都市村官”等问题,帮助学员了解认清反腐倡廉形势,把握廉洁自律要求,增强廉洁履职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据悉,培训班采取形势教育、专题辅导、经验交流、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组织学员到北京市监狱进行了参观,还围绕“如何防治‘小官巨腐’行为”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分组讨论。

 诚然,村官虽不是公务员,但却是一个村的“一把手”。在“乡村”这个相对狭小的空间范围,村民对“村官”的情况十分了解。“村官”的品德、能力、廉洁如何,“村官”是否为自己、为自己的家族谋私利,村民们心里最清楚不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村官”其实能够受到最直接、最有效、最全面、最透明的民众监督。但实际上,这种监督难以到位并真正对“村官”的行为产生约束力。

笔者想说,一些地方政府对“村官”的权力和职责没有进行明确界定,因此还需相关部门完善村民自治规则、提升村民的公共精神和民主议事能力,强化对“村官”的任前审核和任后监督。“村官”官虽小,但权力很大,也是基层建设的根源所在。

笔者认为,要想抓好我国党政干部的廉洁问题,首先就要从最基层的“村官”入手。因此,为村干部举报这一特殊“培训班”能让他们深受教育,通过这些参观和案例讲述,让这些村干部感受腐败带来的沉重代价。(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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