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 江苏省委原常委退休8年被查 被指只搞关系不干事

中国法制网   2014-11-19 0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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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10月11日下午4时58分在其官网宣布,赵少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法制晚报》记者采访获悉,仕途从未离开过江苏的赵少麟,在江苏省内特别是省委干部群体中口碑很差。据多位江苏省委老干部透露,赵少麟在省委任职期间,善搞关系,只看上不看下,“不办实事”。

  赵少麟在南京担任市委副书记期间,曾就其分管的农业工作发表看法:“像农委这种单位,既没权又没利,就该撤销掉。”对此,有江苏省委老干部直言其“不务正业”。

  赵少麟也是中央巡视组到江苏开展巡视工作后首个被查的“老虎”。(据新华网)

作为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必须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挑的重担挑起来。履职不力必被追责,责任追究绝不手软。随着反腐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出现了慵懒散、不作为等现象,少数领导干部一边感叹“为官不易”,一边不思进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甘做“庸官”、“懒官”。更有甚者,明知下属有违法乱纪行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任其胡来。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责任田”上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麻木不仁,只求息事宁人,纵容了违法乱纪行为,助长了恶劣的政治风气。

领导干部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清官,而是要在坚持廉洁自律的同时,敢于担当,认真履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推动领导干部在促进改革发展上奋发有为、积极作为,切实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坚决纠正不违规不违纪、不吃请不收礼,但也不干事不担责的不良作风。”刘云山同志在出席中共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时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敢于担当的精神,弘扬正气、坚守正道,坚决纠正只当官不干事、只揽权不担责的现象”。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把落实主体责任摆上重要位置,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涉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关键时刻要能够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如果各级党委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作自己的主责,就是领导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失职就要受到追究,首先就要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就是对党纪国法的挑衅。淘汰那些滥竽充数的“好好先生”,严肃追究履职不力之人的领导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一查到底,唯有如此,才能树立党纪国法的权威,增强制度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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