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震慑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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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召开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对整改落实工作再部署再推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的1项专项整治、8项突出问题和配合的5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11月18日 四川日报网)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难点问题。要突出问题,重点推动,通过整改,深入推动改革工作的深化。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不断推进、落实,各地纷纷查处、曝光了一批违纪干部。毋庸置疑,查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违纪案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但以前的一些很多通报都用“某”字隐去违纪者姓名,只见通报中的各种数字满天飞,却见不到具体的人和事。如此扭扭捏捏、畏首畏尾,着实让人感觉如鲠在喉。
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更彰显了对违纪者在“亮剑”的同时更落了“重锤”,实行了“零容忍”。所谓通报,就应该昭告天下,就应该指名道姓,把何人因何被通报的事情说清楚,让老百姓对其所作所为有清楚的认识。撕下蒙面者的面纱,让他们的面目见见阳光。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地“杀鸡儆猴”,才能让被通报的人心存忌惮,通报也才更具有意义。
众所周知,敢于揭疮疤是好事,但揭而不透或避重就轻,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大打折扣。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必须光明磊落,点名道姓,才能震慑到更多地党员干部。
笔者认为,违纪通报就必须公开点名,要做就要做得彻底,让民众看到惩治违规违纪的决心和勇气。对待违纪人员,只有铁面无私,将群众监督、部门监督、网络监督三方位监督充分利用起来,让更多地党员引以为戒,从而加强警示作用。
同时,这种对典型案例实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更值得全面推广,只有这样,警示教育意义才会更深刻,才能震慑更多的党员干部,更有实际效果。(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