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的路被“活埋”掩耳盗铃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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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脚修路,后脚盖土,这样的事近期在河北省南和县上演。调查发现,除用土盖路外,这些路所涉约1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在建厂房,亦被要求扒掉院墙,甚至停建。多名村民说,区域内农田被“以租代征”,每年每亩补贴800斤小麦、800斤玉米。据知情人士讲,盖路、扒墙疑应付整改,有老板建厂已投资数千万元,现被叫停,要求政府赔偿。(11月17日 网易网)
河北省南部南和县,有“观音之乡,宋璟故里”之称,是邢台市的卫星城,总面积405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南和县三思乡东宋西大村东南区域,有四条“土路”。其中三条约30米宽,一条约60米宽,四条路总长约3.5公里。路面推土机的车痕犹在,土很细,一脚踩下去鞋上都是灰。偶尔有汽车驶过,尾部腾起尘烟。因为掩盖不彻底,有的地方露出下水管道、水泥路面、人行道砖。随便一挖,就能挖出水泥路面。
对于这样尴尬的现象,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有关负责人说,涉及区域规划为工业园,但规划是超前的,用地指标每年是有限的,用地前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正式征地;据了解,用土盖路是因修路占用的是基本农田,被要求整改;不过,路已修好,除了用土盖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也就是说,用地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先斩后奏,提前进入了施工阶段。但最终未能在得到审批下修建了道路,最后不得已采取这样掩耳盗铃的办法掩盖之间做的“错事”。
这种将修好的路“活埋”的做法着实令人可笑。俗话说,做事要超前,做到未雨绸缪。但该县政府的做事方式方法未免太积极了一点,在未审批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最后落得违法占用土地的下场。
笔者认为,此次事件必须得到尽早处理,按照严格审批程序,用泥土掩盖修好的路这样的方法终不是长久之计,这样的整改也是治标不治本。(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