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理应远离“雅贿”之陷阱

中国法制网   2014-11-17 15: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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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理应远离“雅贿”之陷阱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11月14日,广东省新提任省管厅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和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出席活动并讲话。(11月16日,人民网)

   先耀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始终保持高度清醒,对从政风险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对廉洁自律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他深刻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强调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党风廉政建设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警钟长鸣、“木鱼”长敲,时刻保持警醒!

   在讲话中,特别指出一些官员通过资助干部子女境外上学、经商或投资入籍行贿;通过赠送或超高价格回购干部手中的贵重玉石、字画、古董等行贿。

  “雅贿”是近年来频频出没在媒体上的热词。所谓雅贿,是指贿赂方式产生了新变种,行贿人不再送官员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改而送天价香烟、名家字画、珍奇古玩、周鼎宋瓷等,由于“雅贿”需求的不断膨胀,现已形成一个官员特种奢侈品形成产业链。

   十八大以来,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 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随着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的开展,落马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这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告诉大家,“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笔者认为,不收真金白银,青睐古玩字画,说到底还是受贿是犯罪,国法难容。受贿手段在变异升级,但执法监管不能含糊,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贪腐样式,法律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被其表面所迷惑。“雅贿”泛滥还需对官员权力有效约束,加强反腐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并广泛发挥网络和群众的监督力量,真正让官场“雅贿”无处藏身。(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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