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被调查”仍不收手底气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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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官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个叫庙圪堵的村庄,村委会干部集体串通与镇领导上下勾结,侵吞征地补偿款432万,更离奇的是,在检察院调查期间,这些村官们依然不肯收手,贪婪至极。(11月16日 搜狐网)
村集体犯案,这还不是第一次,但笔者希望这是最后一起。201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农花村4名村干部集体贪腐1520万迁坟费,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几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私吞几十户的安置费。在知道贪腐行径已将败露之时,他们没有及时投案自首,主动承认错误,反而不知悔改,还私自将公家资金分为己有。
在中央打击腐败的如此高压态势下,这种公然贪赃枉法,藐视法律的行为就必须得到严惩,才能真正以儆效尤。
对于腐败案件必须发现一起,重处一起。此次案件官员贪污数额巨大,小小的村干部,就有如此胆量竟然贪腐千万元,在量刑上就必须拿出钢的手腕,绝不手软,真正实行“零容忍”,既要亮剑也要落重锤,才能标本兼治,才能真正对腐败者起到威慑作用。
村官和公务员不一样,公务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是国家正式干部,而村官仅仅是农村推举产生,一旦发现苗头不对就可以辞职走人。正因为村官在监管上有一定难度,以及征地拆迁的制度漏洞和政策执行走样,加上监管不足,一些村庄村务、财务又不够透明,财务管理混乱,从而形成了滋生贪腐提供了适宜的“温床”。
要匡正清廉风气,就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行政领域的腐败现象,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就必须出狠招才行。将群众监督、部门监督、网络监督三方位监督充分利用起来,在对付贪污腐败上一鼓作气、彻彻底底,不给腐败留任何反腐的滋生点、发酵菌,让人民真正感觉到党员干部是真正为人民谋福利、解民生,是人民最大的依靠。(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