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卖官”须严惩买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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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本平14日透露,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当中发现,在一些地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的问题时有发生。比如,有一个地方发生了多名市、县组织部长卖官鬻爵,有的涉案资金达数千万元。(11月16日 新华网)
“买官卖官”的问题并不少见,早在2012年1月,山西省多个地级市主要领导调整,吕梁市原市长张九萍调任晋城市委书记,吕梁市长一职成为部分人的重要活动目标。时任副书记的丁雪峰,向当地多个企业实际控制人筹集资金运作吕梁市长一职。据称,周滨在此间曾参与为其运作,2012年1月9日,丁雪峰被宣布为吕梁市代理市长。而所筹集款项,在参与中间运作的相关人之间,进行了分配。
十八大以来,中央 “老虎”、“苍蝇”一块打。既查处大案要案,也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等作风问题的具体案件,表现了腐败“一起抓”的反腐倡廉新态势。抓作风是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是治本的一个战略举措,开辟了治本的战场。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违规违纪行为将会“无所遁形”。
花钱买“官帽”者,本身就来路不正,就更不会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整治买官卖官就必须在干部监督和选人用人上下功夫,只有真正形成一种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有效的制度框架,才能遏制用人腐败不断蔓延。
买官卖官就是一切腐败的源头,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要遏制这种腐败现象,关键在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更重要还要加大人事改革力度。
总的说来,买官卖官就是一桩“买卖”,买的人查出来了,那卖的人呢?这个官位又是通过何种方式买卖呢?这种种疑问摆在公众面前,需要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一解答,并且能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