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当对“小圈子”警钟长鸣

中国法制网   2014-11-13 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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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地区、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背后,是以利益为核心的“小圈子”的紧密勾连,是只选拔“自己人”的用人腐败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全国多地采访调研发现,一些地区、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背后,腐败官员与商人、亲属情人间以利益为纽带结成的各种异化的人际关系圈若隐若现;以“小圈子”为标准选人用人、拉帮结派,助长了“红包文化”、“江湖文化”、“买官文化”等“黑色文化”。受访办案人员和专家建议,要净化政治生态,必须强化对干部“带病提拔”倒推问责机制,推行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制度,从根本上打破腐败“小圈子”,涤清用人“黑文化”。(为民网 11月12日)

  人,是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形象地看,人仿佛生活在各式各样的“圈子”当中。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着各种不同的“圈子”,老乡、同学、战友……这些都成为彼此正常交往的天然纽带。应该说,领导干部有正常的人际交往,这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圈子”不等于“小圈子”,讲感情不等于徇私情。领导干部一般都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而这些资源应当是用来服务民众的。如果将公共资源与“圈子”发生某种不正当的联系,那么,“圈子”便有可能异化为“小圈子”,进而危害到公权力的正常运行。

  党内的“小圈子”同样是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牟取非法利益的突破口。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瞅准“小圈子”里的关键人物后,往往不惜血本,千方百计进行“攻关”。一旦关键人物被“攻下”,“小圈子”里的大小人物往往都可以变成为其效力的“哥们”,使权钱交易一路绿灯。邓小平同志曾有过一段深刻的阐述:“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他还强调,“党内无论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我们这个党,严格地说来没有形成过这一派或那一派。”

  要破除一些地方的党内“小圈子”,首先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各级党组织都要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党的各级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出台等关键环节上,要加大民主决策的力度,确保公开公正,防止“一手遮天”。

  防止“小圈子”,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异地交流和岗位交流的力度。从一些地方暴露的“小圈子”腐败案件看,某些领导干部搞的“小圈子”往往是以老同学、老部下、老战友等关系为由头集结起来的。加大干部异地交流和岗位交流力度,有利于预防“小圈子”的形成,消除其产生的土壤。

  姓名:慕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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