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小官巨腐”首需“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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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小官巨腐”首需“断根”
今年以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截至10月底共立案14808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38人。一批“小官巨腐”案件也被查处。其中,某市一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官员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1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腐”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市车管所数十人大肆受贿数千万元,有的市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的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使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甚至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时机受贿百万元。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反腐“治本”探索更是加力不少。比起落马的那些省部级高官,很多“基层小官”也许连“苍蝇”都不算,但不管“老虎”也好,“苍蝇”也罢,他们的落马都是反腐的终极目标。反腐既是持久战,就需各级部门加强反腐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标本兼治”才能更加彻底的反腐。但要真正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制定强有力的监督体制机制。
试问,一些小官的“心机”为何不用到为人民服务上面?而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己谋利,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其实,从量变到质变,再到病变,实际上就是价值观发生转变的过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不可否认,官员一旦走上贪腐的道路,“权”、“钱”交易的游戏势必会以贪官伸手开始,最终以贪官政治上身败名裂,思想上后悔莫及结束。在当前中央深入反腐之时,还是切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能真正将权利运行于阳光下。
笔者认为,要防范“小官巨贪”现象,还应制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