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下违规发放实物须严肃处理

中国法制网   2014-11-13 11:41:46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近日,东城区公布了已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北新桥街道在2013年1月至10月期间,花费130余万购买实物向干部职工发放,原本拟任副区长的北新桥街道工委书记武建军,在任前公示公告阶段被举报,被停止继续考察,并受党内警告处分。(11月13日 人民网)

  调查期间北新桥街道班子成员主动退出违规发放实物的折价款。经市纪委批准,区委给予该街道工委书记武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区委批准,区纪委给予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纪律,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国家禁令面前,依然有人肆无忌惮,目无法纪,报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态,以所有的干部都支持为理由为他人发放实物,就是视国家规章制度于无物。

  这位副区长人选的干部,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以各种理由发放各种福利待遇之时,依然顶风作案,不知是真的为干部们“着想”,还是真正的别有目的。

  然而,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有为自己挣得一个好的前程,反而在顶风违纪下栽了跟头,这种用国家的钱肥干部的私就是涉及到腐败的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笔者认为,在全党上下改进工作作风的档口,严肃处理才能真正做到以儆效尤,形成一定的震慑力,才能真正让更多的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干部的各项行为准则、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将工作作风改进落到实处。(文/张雨竹)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