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副局长缘何“失联”7月才被辞退

中国法制网   2014-11-12 17:24:26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欠债的副局长缘何“失联”7月才被辞退

 

徐州沛县商务局党委成员、招商管理局副局长刘某近日被曝出欠下大量债务后“失联”。昨天,商务局纪委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证实,刘某确实已有半年多没有上班,目前也无法联系到本人,县政府已对其做出辞退的处理决定。(11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官员玩“失联”已非个案,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但“失联”的官员大都有一个共性,他们大多与经济问题有关。少数官员的突然“失联”,往往都与腐败有关,说白了就是逃跑。

那么,这次失联的副局长究竟有无经济问题呢?我们不得而知,也不敢妄加推测。

据报道,近日,有关沛县商务局一副局长刘某借钱跑路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昨天,沛县商务局纪委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刘某为商务局党委成员、招商管理局副局长,负责招商工作。对于传闻,他证实,刘某确实已有半年多没来上班,目前也无法联系到本人。刘某目前身在何处,单位也不知晓。

笔者甚是纳闷,作为徐州沛县商务局党委成员、招商管理局副局长的刘某,因为欠下大量债务后“失联”已经超过7月之久,缘何其主管部门会这样不理不问长达7月之久呢?这究竟尴尬的是谁?

《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能予以辞退。

 那么,刘某已经长达7月未上班,其主管部门为何未给予其辞退的处分呢?这当中是否有其他隐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也不敢妄加推测。

 也许,这一系列问题还待相关部门彻查才能予以解释,只是,笔者不禁要问,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为何就没有早点认识到这些行为的危害性么?

依笔者看来,长期旷工不在岗的行为当严惩,假如惩治力度不够的话,会使制度形同虚设,惩治是手段,也是遏制腐败的关键。同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还应实行严格的编制、财政制度,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才能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刘洛妍)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