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撕扯民警撑了谁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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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开车追尾,叔叔李某和朋友陈某、王某闻讯赶到现场,李某当着交警的面砸裂对方车玻璃。派出所民警欲带离李某,身为大荔县人大代表的陈某竟与他人撕扯谩骂民警,导致李某逃脱。昨日,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暂停陈某人大代表资格,支持警方依法办案。昨日下午,陈某被刑拘。(11月12日 凤凰网)
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况且是追尾车错误在先,人大代表却跑来事故现场要为侄儿撑腰,试问人大代表又能说明什么?这种嚣张行径令人发指。
人大代表撕扯谩骂警察,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勇气,底气从何而来?据警方介绍,民警根据受害人的指认,初步调查了解后,该人大代表拒不配合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甚至与他人一起撕扯两名民警的胳膊和衣服,并恶言谩骂,还将一名民警的执法记录仪从警服上扯下损坏。随后,交斜派出所增援的两名民警赶到现场才控制住局面,但该人大代表趁混乱逃脱。
究其原因,还是素质与控制力的问题。人大代表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人民的意见,人大代表更要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个模范带头作用不仅是在工作上,更应该在个人道德情操和为人处世上。肩上担负的神圣职责,决定了其必须具备钢铁一般的意志和品德,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作为人大代表,作为干部,就要怀律己之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情、慎独,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重品行就是要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和锤炼,要一日三省吾身,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是代表着整个党员干部队伍。就是要以身作则,做群众的表率。
撕扯谩骂执法人员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肩负特殊身份都不应该,这样嚣张态度必须得到严厉惩处。(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