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局长违建无果折射了什么?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投诉人透露,屡次投诉没有结果,可能与屋主儿子在横沥供电分局担任副局长有关。昨日下午,横沥镇城建和执法部门回应称,将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1月12日 新华网)
从横沥镇证实,这栋违章建筑的户主,确实是横沥供电分局一名副局长家人,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已有专人跟进。
该镇城建办有关负责人回应,这栋房子确实存在违建现象,之前的报建只允许建4层,屋主在没有办理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加建,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城建部门在7月18日下发过停工整改通知,要求其补办完相关手续,进行结构鉴定和加固补强以及加设安全措施后,才能复工。本月初,城建部门再次接到投诉,发现该建筑已经建到6层,再次要求停工整改,可对方一直没有按通知执行。
负责监管的该镇执法部门也表示,刚接到投诉时就已对此立案,其间也多次派执法人员去现场处理,要求其停止作业,可等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偷偷复工。
已经有相关执法部门介入,但当事人依旧视若无睹,继续修建违章建筑,试问这样的嚣张做法到底底气何来,究竟有是有何种勇气才能如此肆无忌惮?
笔者认为,既然已经判定加高的两层违法建筑,就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30日之内拆除就应该在时间范围内执行,而不是一味地拖延。更不要成为像群众所说的,该副局长就是想利用法律程序上的“空子”耍赖,故意拖延时间,使得违法建筑至今未被拆除,如果是村民的违法建筑早就给政府拆了。
在法律面前,就应该人人平等,不能利用各种关系以权谋私,扩大自家房屋面积。更不能因为是副局长就有所顾忌,有关部门更应该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