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提成”的“慈善”要不得

中国法制网   2014-11-12 1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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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提成”的“慈善”要不得

 

近日,自称为“中国首家全透明网络慈善平台”的施乐会被指通过第三方网站,长期、多次向申请受助者收取高额网页置顶费。目前施乐会违规收取“置顶费”的行为已经被叫停,相关审计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11月10日,网易网)

据报道,“首家网络爱心平台”“全公开全透明”“全额直达受助人”,这是金华市慈善组织“施乐会”在其网站上的宣传口号。近期,这个宣称“每一笔善款百分之百到达受助人手中”的网络爱心平台,受到多名受助人投诉,称他们通过网络募集的善款大部分作为“置顶费”返还给了施乐会。

其实,所谓“置顶费”,就是受助申请人向网站缴纳一定的费用,以便申请者的求助信息能够在该慈善网站的突出位置显示,进而获得更多的捐赠款项。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中央更是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活动,反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因女儿生病陷入困境的杨先生向媒体表示,近一年来,他在向施乐会网站求助的过程中被该网站工作人员告知,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将其求助信息放在网页显眼处。一年多来,他得到12万元捐款,却先后缴纳了10万多元“置顶费”。如此“公益”怎能取信于老百姓?

据了解,在进行慈善活动过程中进行收费,从而引发公众质疑的事件,在施乐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12年,施乐会因承诺“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被网友指责为“骗捐”。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基金会的管理费抽取比例最高可达10%。该举措随即被有关主管部门叫停。

那么,笔者甚是纳闷,既然没有规定可以收取“提成”,那么为何从2012年至今,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呢?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呢?是否还有其他人充当铁力市法院的“保护伞”呢?

笔者认为,施乐会的举措使整个慈善活动更像一次商业交易:在这个平台上,求助人“出售”困难,捐助人“购买”行善,而一些“提成”、“收费”等商业化意味极强的“创新举措”,往往容易让公众对其是否从中获利心存疑虑。

笔者认为,施乐会收取“置顶费”作物提成源于民政系统的监管缺失, “四风”问题是一种痼疾,是我们各项建设事业的“拦路虎”,更是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解决“四风”问题,关键还是“严”子当头,把思想落实为行动,树立正风肃纪、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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