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先罚款,谁定的规矩?

中国法制网   2014-11-07 0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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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开餐馆,得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对于湖北省监利县的尹先生来说,这张许可证相当于一张“巨额罚款单”。他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监利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办证前得交几千块罚款,否则不给办证。(11月6日 网易网)

  开餐馆,还没有正式营业,只是在准备开张的阶段,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却要先交罚款,这样的经历确实在湖北省监利县发生了。

  按道理,一个正常的执法程序应该是,餐馆先向食药监局等部门申请手续,手续齐全后,开始营业,营业中有不合规的,再由食药监这样的部门通过罚款等方式要求餐馆整改乃至停业。而在这位尹先生开餐馆的经历中,是餐馆先开门营业了几天,然后再去食药监局办证,而办证之前则要先交罚款。这种本末倒置的程序到底是怎么回事?

  规范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月1号起施行。那么,监利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罚款方式,符合有关规定么?罚款的理由是什么?

  未营业就先罚款,想必这样的事情更是闻所未闻,监利县食药监局明目张胆地在办证的时候收取巨额罚款,这些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到底是个怎样的程序,我们不得而知,只希望此事件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一查到底,给广大经营者一个交代。真正的执法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而不是信口雌黄搞地方土政策,只有一切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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