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县长“悔恨的泪水”警示了啥
中国法制网
2014-11-06 16: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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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县长“悔恨的泪水”警示了啥
昨天上午,无为县原副县长汪梅琴涉嫌受贿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审。检察机关指控,汪梅琴非法所得财物的价值超200万元。庭审最后陈述阶段,汪梅琴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懊悔不已,并一度泣不成声。(11月6日,中国新闻网)
被告人汪梅琴,女,196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专科文化,中共党员,无为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汪梅琴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6月6日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13年,汪梅琴在无为县担任领导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其中人民币共计116.2万元、美金2000元、购物卡价值共计3万元、两箱十五年茅台酒(价值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不得不说,汪梅琴因贪受审是必然的,再度验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古训。反腐制度如果没有扎紧篱笆,就会让相关制度成了摆设,相关监督流于形式。
因此,笔者想说,贪腐之所以横行,归根到底还是权力垄断横行,法律授权的监督缺位,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调和监督作用,让法治和民主紧密结合,真正让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官员早日被查处,造福广大民众。(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