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赖账脸往哪搁?

中国法制网   2014-11-06 14:13:32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5年间,村委会在小卖部赊账共计5.9万余元,个体户张女士拿着前任村支书写的证明起诉要钱,结果现任村支书不认账。近日,通州法院综合证据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11月6日 新华网)

  张女士称,她所在村的村委会为了给村民发放福利,多次从她经营的小卖部购买副食等商品,每次都只是记账不付钱。从2008年到2012年间,村委会共计在她的店里花费7.7万余元,其间陆续支付了货款1.8万余元。2012年10月24日,前任村支书为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村委会在其任内共欠她货款5.9万余元。此后,她多次向村委会索要该款,对方始终不支付,无奈之下她只好诉至法院。

  然而,在这起案件庭审中,村委会现任村支书对张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认可,认为前任村支书写的证明只能代表其个人,不能代表村委会。

  现如今,这吃饭、买东西“打白条”的现象还不仅仅是个别现象,在这个小吃部打白条的多至几个部门,从领导到一般办事员都能白吃白喝。在时隔多年后仍未付清欠债这无疑是给商家增添了巨大的压力。换了领导对此欠债都不认账,这样的处事方式试问让群众怎么信服?

  堂堂一级村委会,赊账还账天经地义。俗话说,欠账不赖账。这么简单的道理,小学生都明白。采用拖延战术妄想这些赖掉的行为实在不应该是村干部所为。

  这类事件时严重有损政府形象、极大地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关于群众的小事就是大事,必须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应该责令欠款单位及时还清债务,笔者认为,在处罚上必须加大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这样的事切不可“一还了之”。 (文/张雨竹)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