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力:违规征用土地被“荒废”谁之过?
中国法制网
2014-11-05 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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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读者向现代快报反映,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137亩农田,自2008年被政府违规征用后就一直抛荒。征地时非但没有土地征用手续,还找小孩代部分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昨天,望直港镇副镇长周成健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承认读者举报属实。针对土地抛荒,该副镇长此前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地荒就荒了,有什么了不起,国家荒的土地太多了”。(新华网 11月4日)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既然征用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也就是在征用土地前应该有相关的规划建设方案,并且要按照征用程序进行申请和层层审批的。而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137亩农田属于违规征用,并且自2008年被政府违规征用后就一直抛荒。这些行为不符合“土地征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土地违法行为,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法律责任。
从这起违规征用土地的事件中也可以看到,一是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上存在考虑不周全等问题,解决了修路的问题,却忽略了周围土地的使用问题;二是遇到具体问题时不能很好地结合实际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为了尽快息事宁人而采取拿钱了事的方式,殊不知,这种不是办法的办法往往在救了一时之急之后就留下许多遗留问题,造成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极大浪费。
当前,中央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切依靠法治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