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公车酒驾肇事逃逸究竟为哪般?
中国法制网
2014-11-04 16: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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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晚上十点半,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常州工学院一名男生被撞,肇事者是一名公务人员,疑似酒后驾车,而且事故发生后曾试图坐出租车逃走,被现场学生和围观群众拦住。(11月3日,新华网)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交警部门获悉,经过现场吹气,肇事者王某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按照规定,交警也已对王某进行了抽血。目前血液检测报告还未出来。
据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证实,王某为常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队长,肇事车辆为公车。知晓情况后,国土局已立即对王某作出了停职处分。
显然,这足以证明肇事者确为一名公职人员,那么为何还会知法犯法,出现酒后撞车逃逸的行为?究其原因,恐怕还是特权思想在作祟。
笔者认为,这名醉驾撞车的公职人员,事后竟然逃逸,态度如此跋扈,与其个人的品质不无关系,更与主管领导的认识和放纵有关。出现醉驾撞人便可见其品质有多恶劣,这般恶劣的行为在社会上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不得不说,此次事件再次给个别人员敲响了警钟,笔者也真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