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令下高标准会议照开隐藏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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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9月下旬印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同时,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11月4日 人民网)
限令“落地”满月,多地五星级酒店入住率有所下滑,政府性会议明显减少,说明“限令”见效。同时,借助论坛、研讨会等方式,以党政机关名义在异地开会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超出《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会议“变种”,依然在部分高星级、高消费酒店召开。
根据通知,新规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记者在京走访多家星级酒店发现,政府性会议数量在减少,但从近一周情况看,以政府机关名义召开的论坛、研讨会仍有,还有个别以外地政府机关名义的会议出现。
按照今年1月起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除了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一类会议,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根据规定,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也参照该办法执行。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五星级酒店的会议中心生意仍然很红火,特别是一些有“政府主办、企业友情赞助”之嫌的政府性论坛。“论坛暨会议”现象、“定制会议厅”现象,采用“地下会议室”等更隐蔽的方式。各种规避限令的新招“大显神通”,令笔者不得不佩服一些奢靡成性的官员的智慧,值得“学习”。
有专家认为,对于自费掏钱主办会议的部门一定要查清楚,对那些给一些协会、企业举办的活动进行挂名的,也要查明白,为什么要合办,其间有无合理的报批手续等。
笔者认为,在会议限令的高压态势下,依旧有人在五星级酒店开展高标准的会议,顶风作案的行为必须予以重处,在大力整治之余,还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让违纪行为无所遁形。(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