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荒就荒了”是何等魄力?

中国法制网   2014-11-04 1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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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读者向现代快报反映,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137亩农田,自2008年被政府违规征用后就一直抛荒。征地时非但没有土地征用手续,还找小孩代部分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昨天,望直港镇副镇长周成健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承认读者举报属实。针对土地抛荒,该副镇长此前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地荒就荒了,有什么了不起,国家荒的土地太多了”。(11月4日 新华网)

  据读者反映,被抛荒的农田位于宝应县望直港镇望直港村楼南组,共137亩。早在2008年,望直港镇政府计划在这片土地中间修建一条水泥路,路修建好后,就切断了农田的水源,这些良田也将变得无法耕种。

  几经协调后,望直港镇政府提出以3万元每亩的价格,将道路周围的土地全部从村民手中收用。2008年11月份,村民签署了一份“土地使用协议书”。但遗憾的是,从政府将土地征走算起,如今已经6年过去了,这块农田一直未被利用,原来的良田长满了芦苇、荒草,成了一片荒地。

  6年荒废的地,看着都觉得可惜,但在这位副镇长的眼里,荒地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俗话说,农民就是靠天吃天,靠地吃地。没有了地,他们拿什么生活,良田能种出粮食,供一家人生活,如今荒废让百姓情何以堪?

  身为地方的父母官,理应为百姓当家作主,为百姓谋福利,带领百姓发家致富,而不是将百姓忘绝路上逼。一句“荒了就荒了”说得简单,但这事实上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土地撂荒一年以内,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一定闲置费。此外,满两年未利用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身为干部,只有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才能赢得民心,如果一味地将群众置之于门外,又谈何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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