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吃空饷”还须健全清退机制

中国法制网   2014-11-03 1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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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吃空饷”是部分地方官场的顽疾。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在河北、山西、福建等地调研了解到,全国目前清理清退“吃空饷”人数已达16万多人,部分地区追缴资金达上亿元,其中教育、卫生系统是重灾区。(11月3日 新浪网)

  福建、山西等地的教育、卫生系统也是“吃空饷”高发行业。福建省闽清县纪委近期就查处了一例此类案件。该县东桥镇中心卫生院医师林飞媚擅自离岗到广州经商,但东桥镇中心卫生院不仅未报告,反而虚编其工资表,骗取财政下拨的工资经费达7万多元,用于日常开支和缴纳社保费用。

  河北省纪委一位经办人员分析认为,一方面教育、卫生本身属于两个大系统,在人数上比较多;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系统与公务员系统相比,在编制管理上更欠缺规范,所以这两个领域“吃空饷”人数比较多。

  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权力为“吃空饷”人员提供方便,甚至弄虚作假,为子女和亲朋好友安排“吃空饷”。有些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据《大河报》报道,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教体局局长的女儿在上学期间就端上“铁饭碗”。根据黑龙江省专项清理工作的情况通报,黑龙江鹤岗市公安局原局长林胜先早在2007年就因行贿罪被判刑,但一直被保留其级别、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吃空饷就是违法犯罪,必须予以重处。

  然而,目前对如何处理“吃空饷”现象没有明文规定,最多就是清退、开除,处分过轻,必然造成违法成本过低,导致类似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处罚过于轻,就无法使得广大党员干部以儆效尤,更不能形成惩治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更多的官员更会“铤而走险”,以达到“牺牲我一个、富裕全家人”的目的。

  从各种事实案例中已经充分证明在查处及处罚力度上,一切从严,杀鸡儆猴往往比停留在规章制度学习、党性教育上的实际效果要好得多。整治“吃空饷”更应该有针对性的可操作办法,建立一套防范“吃空饷”的机制,该清理清退的必须全清,该问责的必须严责,对相关的单位和相关领导人员都要追究责任,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类问题。(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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