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村干部应当好标杆

中国法制网   2014-10-31 15:30:57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30日上午,南京市纪委通过其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消息,据群众举报,经溧水区纪委初步核实,该区晶桥镇新桥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葛年生涉嫌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溧水区纪委决定对葛年生立案调查。

    “村干部不是官,群众把他当标杆”,这句是再普通不过的话了,容易理解而且事实也是如此,在村民的眼中,村干部是他们的依靠,不仅是生产生活的依靠,也是落实政策上的依靠。一个能带领村民发家致富、创造幸福生活的好干部,是村民的福气,也是作为村干部的职责。

    近年来,涌现出了不少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有四川的张勇,短短年余把一个三面环山的小山村,发展成了“世外桃源”,改变了家乡落后的面貌,让家乡村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也有有河南的范海涛,看着南李庄落后贫穷,不仅筹资改变乡村面貌,还花1.6亿元为全村盖起了别墅,等等。很多村支书都当好了带头人,也做好的标杆。

    但是,总有事与愿违,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福利,拆迁时造假从中获得拆迁款,套取国家资金,或者利用自己掌握开证明的权力和低保的名额,要求村民给好处等等,当着村里的“土霸王”,把“服务”二字置之脑后,觉得应该是群众服务干部,而不是干部服务群众。

    村干部虽不是什么大官,但是是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末梢神经”,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牢记自身责任与使命,必须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牢记村干部的身份并不是用来显摆和炫耀的,正是因为同一个村或者贴近基层了解群众,才知道哪一家缺什么,哪一家需要什么样的帮助。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