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车浪费”到“滥发车补”值得警惕

中国法制网   2014-10-30 14: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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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总经理每月6800元,副总经理每月4800元,部门正职与副职每月分别为3600元、3200元……这并不是企业工资单,而是深圳一家国企近日出台的公车改革补贴方案。该方案被不少网友戏称为高于政府司局级标准的“最牛车补”。(10月30日 人民网)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但调整对象并不包括国有企业,仅明确要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企、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是由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国企,主有公务车63辆,在编人员895名,此前较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享有配车。实行公车改革,该中心除保留三辆公务用车外,其余60辆将被评估拍卖,所有在编人员可以享受车改补贴。对比国家规定的“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车补标准,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的车补发放竟超过了司局级的4倍。

  一位总经理仅仅车补就高达将近7000元,这在公务员队伍中,每个月的工资想必也达不到这样的高度,在内地的一个市区,市委书记的工资想必每个月也仅5000不到,在发达城市仅仅车补就大大高于工资,这种悬殊着实令人咂舌。

  在中央政策出台之后,该中心依旧根据深圳市的地方政策执行补贴标准,这很明显是严重违反国家政策,置国家政策于不顾,在中央八项规定之下,就是顶风作案,必须得到严肃处理。

  然而,即便如此,针对舆论质疑,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永平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事实上,中心的补贴标准根本不算高,“每月3000多元根本都不够油钱。”

  笔者认为,这种直接将中央政策当做一纸空文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俗话说,黄天之下莫非黄土。全国上下都应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规定,严重违反规定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处。(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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