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路”岂是公车私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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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今日上午,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但并非专程接送,只是顺路。目前,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10月29日 新华网)
发表于腾讯微博的网帖称,“广西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黄某某,经常由一辆牌号为“桂LA208警”的法院警车接送上下班,黄的丈夫为该县法院院长许宜况。”
对此,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解释道,许并非专程接送妻子,只是顺路。许是交流至田东县法院担任院长一职,在县城没有住房,平时住在平马人民法庭,上班路上会经过县教育局,恰好那几天其妻子黄某某身体不舒服。
公车私用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对于整治公车私用的规章制度层出不穷,公车私用的各种通报批评也是络绎不绝,相信全国公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为根治公车乱象,从中央到地方下发的有关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不少,在节日期间,针对公车私用,有的派出暗访组,日夜巡查;媒体也是一路跟踪,多次曝光,也就一时一事的效果。严禁公车私用的各种文件及规章制度数不胜数,然而在国家下大工夫彻底改进这种现状的时候,竟然还有人私用公车不亦乐乎,
细想一下,对于公车问题,20年前,即便没有公车,也并未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工作效率,而20年后,面对公车之痛,政府在改革上的缓慢,更多的来自于在政府官员内部。对于政府官员来说,拥有公车已经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而这种攀比心理的滋生,最终导致公车改革拖拖拉拉。
在这些网友举报中,让笔者不解的是,针对该法院院长的说法,只是顺道接送妻子上下班,难道这就说明自己开着公车上下班是合理的不?这足以说明该院长在公车私用的问题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仅仅片面的认为顺道接送妻子不是公车私用。自己开公车上下班才是更严重的公车私用。(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