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书童: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中国法制网   2014-10-28 14: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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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网 10月27日)

我们都知道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此以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在新的形式下,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而社会主义法治则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反过来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以追根溯源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从另一方面讲坚持党的领导,不只是一句空的口号,而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更好的做到依法治国,才更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条件。

作者:迷途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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