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暗道”私密会所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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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10月28日 新华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7日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据悉,通知明确,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已经设立的私人会所依法依规整治,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关停、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到期后收回等处置。
现如今,在中央整治奢靡铺张浪费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别有用心的官员和商家“不甘寂寞”不愿平庸,将奢靡生活转入地下,巧立名目、鱼目混珠,这无疑是给整治奢靡行动增加了难题,故而整治这种“会所歪风”还必须下大功夫。
“暗道”私密会所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其楼堂内装潢豪华,纸醉金迷的生活,普通百姓更是难以想象的,社会影响无比恶劣。
在中央禁令的高压态势下,仍然有些官员肆无忌惮,目无法纪、奢靡成性。一些私密会所也是相当“贴心”,为了赚取更高的利益,在顾客的隐私上花了很多心思,不仅可以遮挡座驾号牌,更是有专人看守,为躲避监督部门的检查,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彻底整治会所中党员干部奢靡成性,就必须“一刀切”,用制度清除“暗道”中的私密会所,将这些奢靡场所彻底挖出来,斩断干部与私密会所的沟通与往来。党员领导干部凡是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只要出入私人会所,就没有情面可言。对待违规违纪人员,就必须拿出钢一样的手腕严惩到底。(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