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惩处机制让干部有担当
中国法制网
2014-10-27 14:18:58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从海南省纪委获悉,今年以来,海南全省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启动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以来,陆续查处系列案件,其中万宁市15名“不干事、不担事”公职人员日前被立案查处。(10月27日 新华网)
据通报,这15名干部被查处的原因有: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领补助、违规收渔船年检费、管理失职致林区幼树被偷砍、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渔船燃油补贴被套取等。
现如今,很多干部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理,每天碌碌无为,上班只是消磨时间,在有好处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有坏处的时候躲得比谁都远。甚至一些所谓的领导,利用权力压下属,自己事情安排别人做,做得好就是领导的功劳,做的不好就是别人的过错,针对这样的不做事,不敢承担责任干部就必须建立相应制度,狠刹这股歪风邪气。
作为国家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若是敢于违纪作案,都将无一例外受到法律的严惩。自己做错事要勇于承担后果这些连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作为干部不会不知道。一些干部在工作中畏首畏尾、敷衍塞责,导致群众的诉求得不到解决,一些限时办理案件得到准时处理,造成了工作上的延误,情节严重的还会造成国家的损失。
“不干事、不担事”看来是一件小事,不会出什么过错,最多是干部自身的仕途升迁问题,但实际上,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例不再少数,因为干部自己一时疏忽最后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因此,健全各项惩处机制刻不容缓。
健全惩处机制意味着干部们必须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不再是以前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一事不如少干一事,不求有功,只求无过。进一步增强官员的责任心,全心全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那些缺乏责任感的官员不敢肆意妄为,胡作非为。(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