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柱:“人肉搜索”小心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法制网   2014-10-27 11: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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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月10日施行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依据《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启动网络“人肉搜索”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人民网10月20日报道)
     因“人肉搜索”引发的悲剧不断上演,去年12月,广东陆丰一家服装店主蔡某怀疑顾客偷衣服,将监控视频截图发在微博,人肉搜索视频中的女孩,导致女孩隐私曝光,不堪来自朋友和网民的谩骂,自杀身亡。蔡某被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现在,依据最高法最新出台并已经开始施行的《规定》,如果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侵犯,可以起诉侵权人。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规定,被侵权人最高可获50万赔偿。 笔者认为,我们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上的自然人,都有自己的个人隐私。我们的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某些人认为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在网络上就可以胆大妄为、肆意妄为,任意地侵犯他人的隐私,败坏他人的名誉,甚至是恶意中伤、诽谤他人。
    现如今,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对这种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的性质进行了法律的界定,让我们明白了在网络上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也是违法犯罪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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