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是反腐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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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是反腐的创新之举
日前,成都市委正式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21日《成都商报》)
为了深入持续推进成都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该《意见》从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党的纪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管理监督、推行科学考评和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条工作要求和措施。
《意见》提出,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严禁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等说情、打招呼。
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主要领导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而成都市委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就是给党员干部,尤其是给主要领导戴上了“紧箍咒”,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其中,该《意见》创新规定,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这就是不给一些有非分之想的领导以可乘之机。这样,就能很好地堵住腐败的“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举可谓反腐的创新之举,意义重大,值得肯定。
当前,靠什么打造廉洁政治?权力制约是治本之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这当是今天我们反腐攻坚最大着力点。
我们坚信,只有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不断创新反腐败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反腐败立法,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上迈出新步伐,我们倡导建立民主、法制、高效、廉洁的政府才将指日可待。 (作者: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