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瘦身”关键是要部门“用心”

中国法制网   2014-10-23 1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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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五花八门——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时间自主掌控——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涵盖行业广泛——足疗保健、铲除豚草、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地方层面到底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10月23日   新华网)

    领导小组是存在于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组织模式,也是中国所特有的一种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通常认为,领导小组是议事协调机构的一种,甚至与议事协调机构就是一个概念。但实际上,只有部分领导小组属于议事协调机构,有的领导小组则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实体性组织。领导小组广泛存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活动中,有常设性、阶段性、临时性的。虽然不被认为是一种制度化的组织,但事实上却在中国的治理实践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及影响。

    政府机构设立这些领导小组的初衷,无非是为了使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然而,不加节制的设立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导致机构过多过滥,必然严重影响行政效率,不仅不能促进工作,反而可能导致效能低下;如果临时机构越俎代庖,还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当然,不能说这些临时机构没有一点用处。政府要解决棘手问题,就要集中力量,全力突破。比如“三峡办”“菜篮子工程”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如今临时机构雨后春笋般到处冒出,有几个又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呢?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如果不是经过报道,大概很少有人会想到如此庞大的数字。按照一般的说法,之所以设立某些协调机构,主要是在一些重大或突发性事件中,它们能够减少层级、提高效率,就专门的工作进行协调。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是政府机构设置的越多,服务才会越周到;不是只有领导挂帅,事情才会被重视,才能办好。要政府部门轻装上阵,提高效率,服务百姓,只需部门守土有责、尽心尽责,而无需成立徒有虚名的“领导小组”。

(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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