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巨贪”这出剧何时能“落幕”?

中国法制网   2014-10-22 17: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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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中国约60万的行政村里有数百万农村基层干部。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加上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开发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小村官、大腐败”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10月22日,中国新闻网)

高立庄,北京西南四环的一个村。每天,南方进京的动车从这里呼啸而过。尽管没有支柱产业,但“生”在首都,土地就成了这个村最大的本钱。以“土”换“金”,城镇化飞速发展为村民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陈伟杰也因“村官”身份,成为了“土地爷”。身为村干部,在“金土”交易面前,他连连失守。

众所周知,近两年来落马了一批又一批贪官,在落马的众多贪官中,一些巨富“村官”,动辄几十套房产、亿元身家,实在令人汗颜。

的确,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许多项目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和延伸,城乡结合部土地大幅升值,成为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治理的重点区域,这一区域的村干部贪贿案件也呈现逐年增多趋势,因此,越来越多的腐败村官都发起了“土地财”。

诚然,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了中央的反腐决心。可是,如何防范新一轮城镇化中的“小官巨贪”现象成了当前反腐的一大难题。

村官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员,他们没有正式编制,但是对掌握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官来说,靠山吃山,靠地赚钱,变成了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方式。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尤其是城郊村,土地日益升值,而一些村庄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混乱,为滋生贪腐提供了适宜的“温床”。在不少地方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本该扮演组织者的“村官”,实际上却成了转移财富的“操盘手”。

在新一轮城镇化的进程中,如何防范更多的“村官”沦为“硕鼠”将会成为反腐重点。笔者认为,要防范“小官巨贪”现象,还应制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应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制度,切实做到村级三公经费公开,让人民群众监督,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滋生腐败的种子。(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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