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千万被判无期再次彰显敢腐败必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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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原铁道部运输局的两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47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因受贿24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10月20日,中国新闻网)
据判决书显示,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分别利用担任原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解决蓝箭列车使用及列车配件销售、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杨建宇、戈建鸣、王建新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
无疑,这些数字说明,在11年的时间跨度中,他边腐边升,边升边腐。
众所周知,自党的群众路线自开展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
和很多贪官一样,张曙光因没能管住自己的手,长时间的贪婪一步步腐化为贪官,等待他的只有牢狱的深渊。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笔者想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如果能够通过扎实勤奋的工作,为人民做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政绩,这本是无可厚非,也是会值得群众充分肯定的。但始终就有那么一小部分的官员如此不自重,身居官职却不为民请命。因此,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