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新规出台,权力监督添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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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等十项重要新规。由省政府出台的这十项新规,从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建章立制,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制约。(10月21日 人民网)
十项新规既是省政府党组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的重大措施,也是政府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更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大制度规范。这是我省在建设法治政府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十项新规是对既有制度的完善和更新,覆盖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所有关键环节,形成封闭完整的制度体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从全国范围来看,十项新规中,很多内容都是全国率先提出,比如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行政职权目录,引入非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和受益者、社会媒体等社会力量对政府采购等工作进行监督等。
此次四川出台十项新规,正是在依法治国整治的重要时期,也是在如今打击腐败的过程中,权力的滥用才促使了更多的贪官的形成,因此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相当重要。
在今后的改革和反腐中,最根本的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即公共权力的运行或行使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让公权力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
权力是一份职业所赋予的,它真正的用途是为了运用职能职权为民谋福利。然而,在现实中,权力的真正运用“变了味”,权力膨胀导致为了谋求一己私利滥用权力的案件比比皆是。因此权力监督及制约很有必要。
有权必受监督,是让权力入法治轨道的重要外部条件。约束权力的法律虽然具有强制力,但要得到执行光靠自觉还不行,还要靠强力推进,靠有效监督,才能保证落实。没有监督,法律要不就是在执行中走样,要不就是落实不了,导致法律实施无力、权力运行越线。
对于权力监督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架构,核心是要逐步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