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让叫停“政绩工程”“借尸还魂”

法制网   2014-10-16 0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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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国叫停663个“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从山西的申维辰到广东的万庆良,很多落马官员都与“政绩工程”密不可分。记者近日探访多地著名“政绩工程”发现,处置这些“政绩工程”继续消耗大量公共财政,同时,当地政府还在为其不良社会影响付出后续代价。(2014年10月15日中国网)

  看到新闻中记者罗列出的那些建了不长时间就被拆、尚未完工就推倒、刚建部分就烂尾、建好之后不能用的工程项目,耗资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投资几个亿的工程也并非个案,怎不令人心痛,这可都是人民的血汗钱哪!目前又有600多个“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被叫停,如何处理还是未定之天。

  诚然,对于那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确该管一管,令其进行整改也是理所当然。但笔者以为,无论是“政绩工程”,还是“形象工程”,在整改时绝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地简单推倒重来,以免造成更大的浪费,从而给本已因官员的错误而痛心不已的民众造成二次伤害。虽然当初主持修建这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者有的已经落马,有的要么调离、要么退位。但那些工程的耗费却是真金白银堆砌起来的,推倒从来的成本将是非常巨大的。这不同于落马官员的题字很容易铲除、画作能轻易从墙上取下,而成本确非常低廉。

  既然是整改,就有必要把整和改分别对待。所谓“整”,笔者的理解应该是整治,也就是说要对那些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之决策者以应有的惩戒和处置,既要体现法制理念,更要突出法治精神。而所谓“改”,除去那些明显违反科学规律的工程必须给予拆除外,对于那些在建项目,则应该是在财力和实用性等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规模收缩、完善配套上下功夫、出智慧,以期达到较好的效果而收场,尽量把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降至最低。

  当然,给人擦屁股的事谁也不愿意干,这也不难理解。但是,作为现在的当政者,不应该是愿不愿,而应是份内之事。总不能老想着乘凉而不愿意种树吧,前任种的树缺水了您得去浇、歪了您得去扶、有病虫害了您得去治,这是应有的职责和义务。不用担心做这种事是废力不讨好,结果可能是洽洽相反,做得好的话,不但能够重塑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您本人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不但不会降低,反而可能会越来越高大。

  总之,整改“政绩工程”不能简单推倒重来,而是应该在充分尊重科学规律的前提下,加以弥补、改进和完善。既不搞一刀切地全盘否定,更不能在反对“政绩工程”的旗帜下搞新的“政绩工程”;特别应当反对信迷信而反科学,防止“观湖国际”酒店因挡住风水而被强令拆除那样的荒唐闹剧再次上演。

  作者: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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